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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abase or disk is full 运动疗法的“宜”与“忌”

运动疗法的“宜”与“忌”

运动疗法对于轻中度的高尿酸血症与痛风患者,尤其是成年人肥胖型的患者最为适宜。经饮食控制和药物治疗后病情控制或好转的患者,正在口服降血尿酸药时,也可以采用运动疗法。

有结石、动脉硬化、高血压、冠心病等并发症,但病情较轻的患者可以进行适度的体育活动,但需根据病情轻重、耐力情况、运动后反应等方面采取适当的运动方式和运动负荷,如散步、小运动量的卧位或坐位医疗体操等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运动疗法的绝对禁忌证:

(1)未控制的急性发作的痛风患者;

(2)心功能不全、新发生的心肌梗死、心室壁瘤、心律失常、最近发生的血管栓塞患者;

(3)肝、肾、心功能衰竭者;

(4)由肺源性心脏病引起的严重通气障碍,未控制的高血压以及严重足坏疽、痛风肾及肾功能不全者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为运动疗法的相对禁忌证:

(1)运动后加重的心律失常,左右束支传导阻滞者;

(2)装有心脏起搏器者;

(3)严重静脉曲张,过去曾有血栓静脉炎者;

(4)神经肌肉疾病或关节畸形有加重趋势者;

(5)最近有暂时性脑缺血、极度肥胖、服用某些药物如洋地黄制剂及贝塔受体阻滞药者。